公交总公司根据公交运营生产特点,车长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综合计算工作制,公交总公司规定要求各单位每月确保车长不少于两天休息时间,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这个政策的制定让一线车长拍手称快,但实施起来真的如政策所言吗?现在的交通状况每天的运营时间在七、八个小时,一周运营时间合计大约50小时左右,并非政策所说的40小时的综合工作制。
我们公交一线职工是个群体,不是单独某一两个人,如市交通委的回复让我们去找人力资源处和工会,有关部门真的能深入调查此事吗?他们的答复一定是:我们知道了,我们会调查的,你回去等消息吧。这个等于石沉大海。现在工会真的有那么大的权力吗?单位有个文体活动啊,可以组织一下,真正牵扯到职工的合法权利,工会也是爱莫能助。假如工会主席和公司经理是平级关系。那问题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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