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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市场淘宝城强制交网站建设费(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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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7:09: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2-7-11 10:07

科技市场电子大厦淘宝城强制商户在开网站,每月收取商户房租的5%做为网站建设费用。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这样的霸王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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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0 12:01: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科技市场强制交网站建设费”问题已由我分局科技市场工商所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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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10 17:21: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诉求后,我分局科技市场工商所及时与电子大厦物业管理部门(郑州中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核实情况,郑州中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当时欢迎商厦内商户加入电子大厦官方网站的通知一份和情况说明一份,声明中称“河南电子大厦网站所有收费都是基于商户自愿的基础,非强制性的。”
    望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与科技市场工商所联系,便于工商所进一步调查。科技市场工商所电话:68209000、68209001、68209008。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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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11 23:27:5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河南电子大厦四楼一家商户,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我都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抹黑大厦,大厦好我们商户不就好嘛。大厦已提前征求过商户的意见,建立这样一个平台,不就是为我们商户更好的服务嘛。实情就像工商部门所了解的一样,完全是我们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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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12 11:43:47 |只看该作者
金水工商分局不作为,情况根本不是金水工商分局调查的那样,要求5点之前必须交费,我都不会上网,还开网店?这不是搞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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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12 11:52:40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2-7-10 17: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接到诉求后,我分局科技市场工商所及时与电子大厦物业管理部门(郑州中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真的吗?明明是通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交钱,这还不是强制性的吗?金水工商分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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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12 11:53:58 |只看该作者
zz_123 发表于 2012-7-11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河南电子大厦四楼一家商户,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我都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抹黑大厦,大厦好我们商 ...

你是四楼的那个家商户?我去找你?我有权利怀疑你是河南中普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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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12 11:57:50 |只看该作者
zz_123 发表于 2012-7-11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河南电子大厦四楼一家商户,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我都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抹黑大厦,大厦好我们商 ...

你是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的?还是有意的去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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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12 22:40:10 |只看该作者
我都不会上网,还开网店?这不是搞笑吗?

楼上大哥,你这也叫不会上网,不会上网还知道到一定地方发帖,其实很专业呀!呵呵,鬼附身帮你写的吗?谎撒的不要太大呀!有点激动了:lol
再说,没有必要自己人攻击自己人,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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