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网友帖中提到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即为违章建筑,本次中心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范围包括道路红线内及道路红线外2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要求在此范围内的所有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我区在排查过程中严格按照郑州市经开区的道路红线标准及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要求操作,并不是以是否占压盲道为标准。
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拆除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为了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确保不因“拆违”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生活无保的情况,我区按照“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推进拆违工作。我区将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第一阶段制定为“鼓励违法建设自拆阶段”,对于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责任主体,给予适当补贴,以降低其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仍未拆除的违法建设,区内将按照要求对其强制拆除。
郑州经开区查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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