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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的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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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1:58: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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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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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6 10:12

您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摊面积和绿化面积是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为什么有收费的权力,而且咱们新郑物价局还给他们发了收费许可证,难道自己的地盘停自己的车还得交给别人费用,这合情合理合法吗,尊敬的物价局,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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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郑发改委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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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16 11:33:12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你对网络问政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物业公司收费问题,您可以电话或书面咨询物价部门或房管部门。关于物业公司收费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再次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和工商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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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27 11:09:29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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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27 11:10:27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你对网络问政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物业公司收费问题,您可以电话或书面咨询物价部门或房管部门。关于物业公司收费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再次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和工商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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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2-6-27 15:22:33 |只看该作者
已转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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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2-6-28 11:07:45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新郑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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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27 14:56: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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