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本人报名人劳局职业鉴定中心技师考试,缴费500元,缴费以后,考试于2012年6月举行,承办单位是郑州公交公司,公交公司让再交630培训费,不交钱不让考试,由于报名时候没有提到培训费的事情,再上本人近一段出差在外地,就不准备参加此次考试,就没有交后来的630元,于是我想把原来的500元报名费要回来,郑州市职业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一旦报了名,费用已经打到专用账户上了,无法退,交了就白交了。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我想弱弱的问一句?这个符合规定符合法律吗?如果不符合,我的那点银子还能退给我吗?
一群遭遇一样的人中的一个忐忑的代表者
补充内容 (2012-6-5 07:08):
1、我前面反映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是我在和 鉴定所(站)沟通时没有理解清楚,於市鉴定中心无关。
2、收费500元,里面有技师鉴定费用和报名费295元,另外205元是鉴定所(站)预收的技师培训费用。
3、按要求未参加技师鉴定考试的人员培训费,鉴定考试后结束后按规定退回本人。
4、由于我的个人的原因给市鉴定中心人员造成的影响再次表示道歉。
补充内容 (2012-6-5 07:22):
出差回来后,和鉴定所一沟通问题就解决了。都是我缺少沟通,发帖子时比较气愤,有用词不当之处,再次给鉴定中心和公交公司带来的麻烦道歉。
补充内容 (2012-6-5 07:25):
请求管理员把我的这个帖子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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