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商都路办事处长期不与社区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
问题类型:投诉
留言时间:2012/07/16 22:14
内容: 我们是商都路办事处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40余人,工作将近一年,办事处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办事处为我们制定各种制度,如:每年只有8天事假,婚假7天,产假90天等等。请问商都路办事处的这些做法及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及国家、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吗?在社区工作除了1350元的工资,我们得不到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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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我们将转郑东新区了解情况。
ZZI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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