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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赢园违法问题举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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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3 21:31: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1566小时:29分钟

房管局的领导:我们是红河赢园二期的业主,已经入住快两年了,至今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二号楼的东头有地下室的安全消防通道的进出口。物业擅自把这个口用砖封起来了。造成地下室空气不好并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但都没有答复。我们业主就联合起来把砖墙推到了。现在物业把东头的绿地又圈起来了,据说是给一楼的商户了。不仅是严重侵犯业主的绿地,而且把原来的消防通道也给圈起来了。请问是谁授予物业这个权利的。请房管局的领导关注和解决这个问题。还业主的权利,还业主的绿地。还业主的消防通道。谢谢。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将联合业主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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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6-25 09:00: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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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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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7-9 10:45: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没有处分公共绿地给个人的权利。经现场查看,该小区2号楼一楼东为商铺,在商铺和住宅区隔离的护栏已经拆除,业主可以直接到该区域享受绿地,护栏拆除后,消防通道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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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7-9 10:45:51 |只看该作者
一、关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
根据《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程序(试行)》第九条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 由小区内3名以上业主提议并征得入住2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将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日内协调居委会开展筹备工作。目前尚未有业主提议成立业主大会。
二、关于圈消防通道、圈绿地问题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没有处分公共绿地给个人的权利。经现场查看,该小区2号楼一楼东为商铺,在商铺和住宅区隔离的护栏已经拆除,业主可以直接到该区域享受绿地,护栏拆除后,消防通道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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