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费用非物业公司收取,经咨询,转达地产营销策划部回复如下: 关于此项收费,在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共同颁布的文件郑价公[201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中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第6款: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处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第四条第2款:以上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我公司目前也是按此规定执行,2010年5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业主缴纳该费用,开发商代收代缴,缴费标准按测绘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收取,业主可在房地产网上查出收费标准。2010年5月1日之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收取此费用。 关于已收取测绘费的标准,因房管局该标准牵涉楼体住宅面积和户型种类,二种缺一不可,且面积以实测为准,我小区均为高层,楼梯结构相对会比较复杂,故我公司在交房收取测绘费时是以第(1)条标准收取的。在所有结果出来后,我公司将根据每栋楼每户具体情况一次性为客户办理该费用的结算,结算的不仅仅是测绘费收取标准的结算,还包括面积误差测绘费的结算。 如客户以后还有此类问题,可直接向我公司询问,我公司将竭诚欢迎各位业主的监督与指导。 是不是我们业主还的搅闹面积误差测绘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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