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执法局执法的时候说是因为货物堆在了店面之外,就强制性的把货物拉走了,大概有两千多元的货,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前几天因为礼拜天的原因去了办事处之后没人,今天上午又去了那里,他们说等30之后再做处理,敢问,暂扣物品法律规定可以暂扣三十天么,貌似不得超过七天吧,其实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是属于暂扣物品还是没收物品,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处理办法,执法局和办事处到现在也没给一个准确的答复,希望赶紧处理,我不想到时候因为时间的原因在产生其他的纠纷,因为法律问责对时间的规定很明确,错过了时间产生的问题谁来负责,希望赶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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