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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租金可以这么的贵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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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3:34: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8-7 17:29

     你好,我是金水路沙口路交叉口汉飞金沙国际小区的业主,我小区从七月份起开始收取地下停车场停车费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四百多个停车位,物业拿出来50个向外出租,每月收租金240元,请问物价局对小区地下停车场租车位每月费用有规定么?
每月收取240元的租金,是够太贵了?我小区也无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就这笔收费也没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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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2 15:02: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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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2 15:25: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地下车库产权界定权限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地下车库若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按《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地下车库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地下车库若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感谢您对郑州市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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