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下面这几条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 市、县(市)、上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规划。教育、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上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或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