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上看到龙湖镇有关道路已经悄悄变更,比如:商业路变更为春兰路、泰山路变更为鸿鹄路,等等。本人曾在心通桥提出“龙湖的路名能否和郑州不相重复? ”回复称“我们将对新路名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待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尽快确定下来”。现在为什么未经征求意见,未经公告就把路名更改了?而且原有的好路名,已经习惯的路名也被变更?请根据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第四条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 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防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 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第十一条 申报地名的命名、更名时,应将命名、更名的理由及拟废止的旧名、拟采用的新名的含义、来源等一并加以说明。
等要求,对已经确定变更的路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变更原因及新名的含义,也让大家了解一下具体情况,熟悉龙湖的新的道路名,至少不会再对龙湖的路名稀里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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