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2012年7月1日以后,我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的相关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费结算。电费结算后的抄表示数、电量、电费相关信息一并发送给银行,由其对在银行交费的客户进行票据打印。由于该客户未留下相关用电户号或联系方式,我们无法针对其特殊情况进行查询。如该客户需要了解详细电费信息,可凭用电户号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98或至供电营业厅进行查询。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