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书记:
您好!一下是房管局的处理意见,给上次处理的差不多,很像是推卸责任,我们不满意。当时房屋没有规划,没有设计,没有竣工验收报告,为何房管局要给他们发售房许可证,为何房管局同意我们在他们哪里备案,并且还交了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处为什么会给我们贷款买房。这难道与他们没有责任吗?
假如房管局,公积金处不负责任,开发商又不知去向,我们现在找建设局去办理规划证,设计证,竣工验收报告,他们不会管我们的。只有政府会关心我们,请市委帮助我们协调,谢谢谢谢你们了,这是民生大事。现在四年了,我们真的没有办法,深思熟虑后才找人民最信任的人民政府解决。盼盼盼盼盼盼。
对于你所反映问题,我们已调查清楚,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调查情况
1、望城岗小区由郑州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06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建成,但至今未进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
2、2009年9月郑州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证(补证)。2007年6月份,该项目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该小区至今仍未取得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不具备进行房屋登记的条件,无法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二、调查处理意见
根据我中心的调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如下:
因该小区目前还未进行竣工验收,还不能进行房屋登记,待工程建设手续齐全后,我单位将为购房户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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