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领导您好:现在中方园东区、西区、沃美莱超市还共用一块总表,此总表户名为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户号:010*******68、010*******67.目前上述的三个区域都是单独的企业机构,本都应该单独立户交费,并有自己单独名称的发票。可是现在三家公司都不能拿到自己单独的发票。并且现在中方园东区和沃美莱都单独装有表,供电局按照表数计量电费。可是中方园西区却没有单独的电表,所有损耗都加在西区身上:中方园西区电费=总表-中方园东区表数-沃美莱表数。每月的损耗会在上万元。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应该把注册表分到户,但现在却混为一潭,并且询问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此种套表方式以及交费方式都是有违电力法的。还请供电公司对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遗留的供电问题给予解决。分表、分户,使每家单位都可以有自己户名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