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郑州师范学院的一名女生。对,就是那个在网上报纸上炒的沸沸扬扬关于“先收费后批复”的学校。本来我也不知道这个事儿,前天看到有记者采访身边的同学,我就站在一边看热闹,记者要求看看学校收住宿费的票据,同学说被学校在十月份收走了。我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当时还觉得有些纳闷,缴费的票据是我交费的凭证,学校怎么又收走了?结合记者采访和身边同学的议论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很简单,学校九月份开学时多收了200元的寝室费,十月份给女生寝室装了空调,有学生在心通桥上投诉学校多收费,学校一方面找物价局补了个同意涨价的批复,一方面收走了学生的缴费凭证至今未还。 先说说我对装空调的体会吧,今年十一假期来学校以后,发现学校给我们女生一个大惊喜,寝室里都给装上了空调。以前我们是多么羡慕男生寝室里有空调啊。现在终于我们也有了,虽然在开学时学校无故多收了200块钱,有过抱怨有过不解,我也能勉强接受,还能怎么着呢?钱都已经交过了,还是想点能让自己开心的事吧。这也是一名普通学生的正常心理吧。 可是对这件事我没有较真,不能说明我对这件事没有看法:如果学校在开学前已经有了物价局的批复,且学生住宿环境都有了改善,开学时宣布多收200元的话大家也就都能接受,这本身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可是问题在于事情的顺序颠倒了,就像“未婚先孕”一样,本来顺理成章的事情变成了名不正言不顺。如果说是因为装了空调增加费用,那十月装的空调为什么九月份就多收费了呢?而且,我怀疑学校是不是有性别歧视?男生寝室三年前就有空调,可是寝室费一直交的是600,为什么女生寝室一装空调就涨价?还有,如果女生宿舍费涨价是因为装了空调,那男生是为什么呢?在为至少用了三年的空调埋单吗?就像物价局一样,为已经多收的费用发批复?说到这里,我又有疑问了,正常涨价的程序应该是先申请开听证会之类再批复才允许涨价,怎么我们学校就这么特殊,可以先涨价再批复,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学校和物价局有什么交易才会出现如此违背常理的情况?或者,我是不是可以大胆猜测一下,这正是我们多交费用的一部分去向?最令我失望的是学校对这件事的处理方法,居然把“证据”都给没收了。太可笑了,没有收据就能说明没有多收费吗?相反,交了费却没有收据是不是更能说明学校在心虚? 越往下深思我越失望,学校,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人。古今中外,学校和老师获得了数不清的赞誉。从有记忆到现在我一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在这里我交到了朋友,学习了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世,我的一言一行都打上了学校的烙印,也许我毕业以后会学会拉关系,学会虚伪,学会贪婪,可是学校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纯净的象牙塔。亲爱的学校,我们是您的学生,不是敛财工具,也不是您交际公关的跳板,请还给我们纯净的校园,不要让我们心目中的象牙塔蒙尘。就像您教育我们的那样“做错了,没关系,只要改了就是好孩子”“知错改之,善莫大焉”我相信,您也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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