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lzh_admin 不要再歪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了,简直丢人到家了,连小学生都知道读文章不要只读片面之词,作为龙子湖的管理员却一再歪读国家家的法律,只读第一句,不读后面的,不懂法律回家去,别在那丢人!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