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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和管理者--问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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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4:27: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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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体,一个个人交通违章,是一个人或法人应该积极去依法承担法律处罚(另要无奈受到法律外的附加的社会示众和单位自立项目处罚);多个单体,多个个人交通违法-谁应该承担责任,谁该去检讨?!!谁被处罚?!;区域内交通违法的经济处罚显著增加!!!说明我们的群众和社会的守法意识在减弱吗??说明我们的交通管理和建设在进步和发展吗?谁该出来检讨和承担行政处罚呢???解决民生问题应该复合元素,个体和社会共努力也要共检讨去担责!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公安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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