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华山路社区不知是居委会还是党支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为什么不让我这位居民代表参加?是不是违法剥夺我合法居民的合法权利?又为什么不许65岁以上的老人做居民代表?是不是又违法?
这是华山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告吗?
请问社区选举委员会合法吗?是哪部法律规定的?负责主持第几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啊?
再请问选举委员会成员是怎么产生的?是居民推举的还是有人指定的?主任朱凯、副主任肖友志、委员路艳青、周武春、余蕊是合法的华山路社区居民吗?委员梁瑞英、段胜琴主持、参与第三届居委会违法违规违纪的选举、补选和罢免,并做伪证、妨碍司法公正,至今没有被追究责任!有资格继续做这一届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吗?
还请问华山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为什么加盖社区党支部公章?居民代表会议是应该由居委会依法组织召开还是由社区党支部不合法召开呢?
请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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