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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郑州市物价局,尽快取消佳亿花园不实的电子监控收费(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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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09:34: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管城区物价局

工作时间

21012小时:38分钟

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有关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的收费许可证与事实不符。

2号楼楼宇对讲系统早在2007年以后被损坏殆尽,小区周边也根本看不到红外线报警系统。而且在2009年春节期间的一个晚上,楼下有人放鞭炮直接炸碎了我家南阳台的窗户,我们及时打电话要求门卫拦截那两个快速出门的肇事人,但是门卫全无反应。第二日我们要求调看前晚录像,门卫也提供不出来,不了了之。根本就不符合“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佳亿花园只设有零星几个监控点,根本构不成监控系统,小区6栋住宅楼均不在监控范围内,而且设备已老化不能正常运行。佳亿花园也没有消防监控系统,在2号楼一层设有一个消防值班室,而没有设置监控设施。佳亿花园根本没有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只是在2号楼下设有一个高压供电和二次加压值班室而已。

根据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备注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可收取不超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1)楼宇对讲或门禁系统

(2)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

(3)小区内监控系统

(4)消防监控系统

(5)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

(6)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佳亿花园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更谈不上必须符合全部六条才能合法收取电子监控运行、维护费。

求求郑州市物价局,尽快核实佳亿花园情况,尽快取消佳亿花园不实的电子监控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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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29 09:51:21 |只看该作者
因业主拖欠物业物业费,该事项已在管城法院立案审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ah600790  在2012-10-29 10:0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政府处理问题难道就是答非所问的打太极拳吗???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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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29 09:57:06 |只看该作者
管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表于 2012-10-29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业主拖欠物业物业费,该事项已在管城法院立案审理。

请问政府,您的这种回答是什么意思???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和物业不应该收取电子监控费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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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29 09:59:10 |只看该作者
佳亿花园不具备收费条件,管城区物价局既然已经到现场核实,为什么不按照核实后的情况给与处理???为什么??政府这样答非所问的回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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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29 13:06:01 |只看该作者
管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发表于 2012-10-29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业主拖欠物业物业费,该事项已在管城法院立案审理。

政府的回复:“因业主拖欠物业物业费”-------------请问政府,管城区发展改革委和统计局是根据什么得出的这个结论?????你们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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