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eier您好:
现将二七区社区建设局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向市社区建设局的回复转帖过来,请查看。
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工资待遇偏低
问题的回复
郑州市社区建设服务局:
您局转发的郑州社区直通车网帖,二七区一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关于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对于“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说法,不正确,我们予以纠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是由三年一次的社区换届选举产生,个别工作人员因新社区成立而没有赶上换届选举,也是通过换届补选程序后任用的。因此不存在“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一说。
二、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的通知》(郑政文〔2009〕108号)文件精神,2009年,全市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进行了统一调整,具体为:主任1350元/月,副主任1250元/月,委员1150元/月。目前我区执行的就是这一标准。另外,我区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
近年来,二七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建设,深切理解社区工作人员的辛苦,通过不同途径努力改善社区办公环境、提高工作人员待遇。2012年春节前后,二七区社区建设服务局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向上级财政、民政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偏低问题,并以人大议案的形式向市、区两级人代会提出,呼吁调整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经过基层民政部门的多次呼吁,时间不会太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七区社区建设局
2012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