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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泰物业违规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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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11:14: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0-16 16:35

网友您好:
    经调查,北京银泰物业公司于2011年6月1日起承接原郑州新怡和物业公司所承担的郑州金博大城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该公司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二是该公司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据此,该公司应属于违规经营。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业主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请问北京银泰物业公司现今是否仍是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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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8-31 15:33: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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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9-27 15:45: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北京银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29日在我处办理了外地物业企业进郑备案证明, 2012年未延续备案。我处已责令该公司及时完善外地物业企业进郑备案证明相关手续。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经了解,金博大城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北京银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博大城建设单位河南省金博大开发建设总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向业主通报物业合同相关内容,如果业主对北京银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业主大会选聘其他物业企业,成立业主大会相关事宜可咨询物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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