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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苑物业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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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6:10: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9-21 16:37

按照物价局的相关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这个办法是贵局参与印发的,而且,根据该办法的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和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贵局应进行监督管理。
贵局之前一个回复说,这个办法有效期5年。
物价局另一个回复是: 经了解,清华紫光苑小区目前还未交房,服务于该小区的郑州市温馨物业公司还未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请问:
1、有效期5年的说法在哪里?
2、住宅是应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是应该报物价局审批的,审批后物价局才会发收费许可证的,该物业公司未申报,贵局是怎样通过预售许可的?
3、按照该办法,一级物业才1.1元,清华的预售许可证上的1.8元符合该办法吗?
4、贵局的监督管理职能体现在什么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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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9-12 09:07: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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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song1998  在2012-9-19 13:3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答非所问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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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12 10:15:04 |只看该作者
政府指导价的清华紫光园,穷人的紫光园1.8的物业费,确实有点高了吧房管局的领导,既然你们替俺们穷人操心了,那就再费费心给处理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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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9-19 13:35: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物业收费是实行政府指导还是市场调节,一是要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时,如果是走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则市物价部门会有一个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证;如果走的是市场调节价,市物价部门有一个收费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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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2 08:40:33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2-9-19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经了解,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 ...

那就是说紫光苑物业费走的是市场调节价吗?

为什么物业费会比其他商业楼盘的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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