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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高医保部门工作效率,简化医保变更办理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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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14:33: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10-19 10:12

我和身边很多同事都遇到过,个人原来在郑州市医保参保,后来因为换工作等原因需要转省医保,就得将市医保停保,再转为省医保。得来来回回在单位、市医保和省医保之间(伏牛路-经三路)跑很多趟,且不一定能办妥。经常拖拖拉拉几个月还办不好。
医保部门还只在每月5-20号办公!
奇怪,医保部门收费时从来不提这么多条件,要变更了反倒有很多手续要办理,根本不从便民利民角度考虑,市民苦不堪言。

因此建议:
1、社保局优化办公环境,增加工作时间,真正从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角度提高工作效率。
2、简化医保变更等办理程序。
3、推广网络办公,一些简单的参保、变更手续,鼓励市民在网上办理。
这样才能便民利民。

谢谢!望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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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09:32: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中提出的建议。 现就其问题答复如下:
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0】58号文件,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通知: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以下流程经办: 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原参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出具参保凭证。至此,转出手续办理完毕。由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凭参保凭证,办理转入手续。目前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流程办理。
二、关于反映每月5-20日办理业务问题:每月业务办理时间已对社会公示,每月1-15日期间,办理新单位参保开户变更;每月5-20日期间,各参保单位,申报单位增人、减人、转出、调动、死亡、出国、退休增加、退休减少、异地安置,基本信息变更等业务;每月21号至30日,审核申报资料并输入数据库,对受理的以上各项业务进行确认、互审、检测,无误后,于月末出具全市7600户企事业单位,70多万参保人员的下月征收计划。之后将所受理全部业务纸制资料,装订,立卷,存档。过月循环。因每项业务都有具体时间安排,故公示单位申报变更业务为每月5至20日。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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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sportsdog999  在2012-10-16 08:1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还算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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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11 15:12:29 |只看该作者
政府窗口部门应该把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人尽量少跑趟作为自己的办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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