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近年来,我市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出现制作工艺粗糙、材质低劣,不精细,不美观;色彩、形式、格调低俗;残字缺字,破旧,不完整;形状、规格没有统一的标准,随意性强;面积太大,不能和整体建筑物协调;字体太大,不能和板面协调;一店多招现象普遍,重复设置现象严重等,对城市景观造成了很大影响。为此,市委、市政府将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城市管理综合提升活动六项重点工作。按照市提升办工作部署,依据《郑州市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方案》(郑城提升办〔2012〕157号)、《郑州市关于建立霓虹灯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试行)的通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整治LED电子灯箱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霓虹灯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标准》(郑政文〔2011〕202号)等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各类违章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整治工作。重点解决霓虹灯门头牌匾制作工艺粗糙、材质低劣、破损,形状、规格随意,一店多招,重复设置,不规范用字(包括使用繁体字),霓虹灯缺字、残字、亮灯不全等。依据《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标准》所规定的材质、规格对门头牌匾重新设置,达到整齐规范,一店一匾,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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