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全省加快三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郑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生态廊道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都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六个切入点之一,对于近期纳入生态廊道建设因修路拆迁的农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两年内建新社区予以安置,并发放24个月过渡期安置费。社区的选址已列入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
二、在新型社区安置中,要与群众群众签订《新型社区补偿安置协议》,对群众安置用房价格予以明确,并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安置价会参照建筑成本和附属物补偿价,确定群众回购用房的重置价,基本实现80%的住户用补偿价可以回购住房。
三、新房建成后,由国土部门统一办理房产证等手续,目前还没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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