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郑州火车站西广场的拆迁户,拆迁已经6年了,拿到新房钥匙3年了,但新房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发下来,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的老房子有房本,拆迁时拆迁部门收走了。现在铁路房管所说,我因为有两套房改房面积超标,需要补交差价,否则无法注销老房本,注销不了老房本,就办不成新房本。
我房改房超标,愿意补交超标款,但是据铁路房管所说,郑州市房管所因为要把补交款收到市里,铁路局不同意,所以现在地方的住户可以办理补交手续,铁路住户无法办理补交手续。
西广场拆迁户多是铁路职工,像我这种情况很多,超面积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而且现行政策规定可以通过补交差价解决这一问题。地方和铁路两家因为利益问题,致使我们无法办理房产证,使拆迁户的利益受损,这很不公平,也不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幸福城市、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
地方和铁路的利益之争应该为市民权益让道。建议郑州市房管所采取设立一个公共账户,把我们的补缴款存到公共账户里,先给我们办理补交差价,调换产权的手续,然后地方和铁路两家再商量补缴款归谁的问题,这样一举两得,既不影响我们的利益,也不影响你们的利益,希望房管局以群众利益为重,迅速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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