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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新城E区观澜3,4号楼严重缺失绿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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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4 16:02: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规划局

工作时间

21208小时:18分钟







请去离你们很近的工人路汝河路交口西南角观澜3、4号看看老百姓的3572平方米绿地,




到哪去了?

  谢谢园林局了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园林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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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17 12:37:30 |只看该作者
就那一点绿化还死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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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19 12:46:11 |只看该作者
园林局太无辜了,替规划局背黑锅!树死了,你们可以去查处一下,出出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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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19 18:29:08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在笑!政府部门在躲!老百姓在哭泣!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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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8 11:23:31 |只看该作者
按规划要求补足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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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0-19 09:22: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核实,我局负责的验线工作只对建筑物本身。其它问题请咨询相应局委。如有疑问可到我局办事大厅及中原分局详细了解!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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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0-23 11:31:12 |只看该作者
去你们办事大厅了解过了,需要做规划核实,请问什么时间能核实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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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1-19 16:40:40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升龙观澜一号E-7地块强制交房将近4个月了,至今规划幼儿园未建,规划绿地3572m2,不足1/3,无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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