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不知道应该是向房管部门还是住房公积金部门进行咨询和反映,所以冒昧在此发帖咨询。我今年年满30周岁,在郑东新区已购买首套房,现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所有材料已准备完毕只是单身证明办理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我的户口是2009年转到东区的,2013年3月5日我去东区婚姻登记办开单身证明,因为东区婚姻登记处是2011年2月成立的,所以证明上写的是从2011年2月1日至今未婚单身,可是东区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人员说我的单身证明时间必须从我年满20周岁开始,也就是说我年要回户口所在地开一个2003年到2009年的单身证明,然后再去金水区民政部门开一个2009年到2011年2月的单身证明,拿着三张单身证明才可以办理,我在2003年——2009年由于上大学中间户口也变动过一次,也就是所我还要在开一个变动前后的单身证明。可是,2009年户口已经从老家转出,这个单身证明根本无从开起。我想问在户籍全国联网的情况下,一个单身证明真的就需要那么繁琐的环节和步骤吗?还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身证明真的需要从年满20周岁开始吗(去年一同事和我情况一样单身证明也是从2011年2月开始的就很顺利的办理了)。所以在此我很困惑,不知道到底是政策上的要求高还办事程序上的冗杂繁琐。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