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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现代城偷换合同,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求给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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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5 10:33: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1-16 15:18

闹心的2013呀,我在陇海路庆丰街的鑫苑现代城买了一套房,2010年买的房,2013年元旦这几天交房,房子建了3年,逾期了三个月,却不给我违约金,中间还给换了一次合同。我电话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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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6 09:48: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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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8 09:54: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反映问题的鑫苑现代城客户于2010年9月2日购买鑫苑现代城7号楼x单元xx号房源,并将其岳父添加为共有人,向农行申请首套房贷款,后期审批过程中由于农行贷款额度问题未能给予放款,在农行贷款客户都转行至建行贷款。建行对贷款人年龄有限制,因其岳父是1955年出生不符合贷款要求,银行拒贷。因客户不能一次性支付,多次到售楼部和公司协商,希望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最后决定更名为其爱人。之后,客户申请作废原合同,并于2011年7月25日用该客户与其爱人的名字签订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合同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鑫苑现代城项目7号楼于2012年12月28日交付,涉及到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经协调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我局已责令该公司和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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