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强烈要求物业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如果小区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应该公示!如果小区是市场调节价,卖卖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也应公示,前提是这个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是否是有业主们和业主委员会签字、认定?
请物价部门核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给广大居民一个公开、公正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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