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院判案相差200倍 请问法律像皮筋有多长?
都说法律是个橡皮筋,可一直没有亲身体会过。2011年和2012年,我们因为房产纠纷,在巩义市法院打官司,总算是开了眼界:同样的案件,在巩义市法院里出了两个判决书,结果相差整整200倍。这不禁让人生疑:法律的像皮筋,到底能被这些法院和法官们拉多长才叫本事?
我们是巩义市人民东路华英大厦的业主,2004年和2005年,先后向华英大厦开发商——巩义市华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商品房。但是,华英开发商迟迟不为我们办理房产证长达七八年之久,导致我们无法将家人和子女的户口迁到市区,也无法让房子在市场上正常交易,致使我们这些业主损失巨大。特别是当年买房政策,144多平方只需按房款2%交契税,而拖至现在需按房款4%来交纳,仅此一项就得多交上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07年7月10日前就将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在交房10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的资料报给产权登记机关,然而,直至2010年11月8日,我们购买的房产才向房管局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才达到预售标准。2011年5月以后,整个华英大厦的房产证都被开发商办理到自己名下,还拒不协助业主办理过户手续。
从2004年卖房至今,开发商未给我们开具过任何正式的购房发票,这是严重的偷漏税违法行为。
2011年,我们将开发商诉至巩义市法院,当年11月份,法院判决,要求开发商为业主办理并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合同义务;支付业主逾期办证违约金(以已付房款为基数,从交款之日起按银行逾期贷款利息计算至交付房产证为止),大约在15万元左右。然而,开发商扬言,宁肯拿钱摆平一切关系,也不会赔钱给业主。果然,开发商说到做到,经过上诉后,案件被郑州市中院发回巩义法院重审,巩义法院同一法庭居然作出了令人咋舌的判决,仅让开发商支付每位业主六七百元。
同一个案件,同一家法院,结果竟然相差200倍!请问,法律的橡皮筋还可以被扯多长?有钱真的可以使磨推鬼?
2011年巩义法院的判决书
下图为经过公关以后,巩义市法院2012年对同一案件又出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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