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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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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1:29: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3-1-30 14:57

我是农村的为了让孩子们有个好的教育在登封市区买了房子户口也随及签到了城里我想问一下农村的合作医疗在那交户口上是嵩阳办文庙街居委会可去了人家说不管现在不知道咋办还望领导能过问一下在着我先谢了

此信息来自: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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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5 12:11: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单位进行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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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6 10:32: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市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区、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登记缴费时间从2012年10月16日开始,11月15日截止。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按照筹资办法所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缴费办理参合手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返乡农民工可在春节前有一次参加合作医疗的机会。具体办法是:持村(居)委出具的外出打工返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于2月8日前到市农合办综合科办理相关登记缴费手续。于缴费一个月后待注册、办理证、卡后方可享受新农合补助。
如果您是外出打工返乡农民工可按以上办法办理。
     如果您是现在才去居委会登记、缴费,办理参合手续,确实已错过了参合机会;如果您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属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拒收的,可以向市农合办反映真实情况,经调查属实后,市农合办可按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办理。
    联系电话:6288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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