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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参股企业违规购买经适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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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6 01:34: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严惩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利用公职人员影响以家属名义违规参股经营、强占房产非法获利近千万

各位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叫赵公召,现年58岁,家住巩义市园丁街8号院,我现在实名举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景武(现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专职党委委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严重败坏国家司法队伍形象之严重违法事实共四项,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一、杨景武利用“佛徒”身份以合伙做生意为名设圈下套、徇私枉法套住佛友杨女士121万元。

经过3年多的举报、上访、控诉,最后郑州市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春节前后)禁闭杨景武、调查10多天,杨景武在铁的事实面前,才归还受害人杨女士120万元欠款,但是前提条件是要求受害人自愿放弃20多万元利息,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消除有关网络举报之影响。受害人杨女士为要回欠款,只得被迫应许,至今无任何处理。

二、以权谋私假借其弟杨景文之名义参股经商500万元与河南鸿祥铝业有限公司(公司在巩义)。

杨景武在设圈套谋私利案件中,自始至终扮演者牵线人、担保人和总导演的角色,并且多次表示自己在巩义当地河南鸿祥铝业公司有几百万的股权。后经查,杨景武分别于2011年3月31日、8月31日短短数天内,以弟弟“杨景文”的名义增资500万元进行扩股(见工商局登记等相关证据)。

三、为从中渔利斗胆违规参与房产买卖案件。让亲嫂子刘玉香顶包购买价值64万元四层底商房产,致使受害人赵公召合法持有全部房地产等证件手续十几年来却得不到该房产。(该房产的全部手续等已经在受害人赵公召手中,且当时农行给出的协议出让价是120万,但是经过杨景武之手之后,为何变成了64万。而且还是没有任何房产手续)

2007年底巩义检察官杨景武小道消息得知涉及该部分房产拍卖与农行有关且有可图之利,立即动用职权,采用严查供销社账目等手段逼迫有关方面为其出具虚假证明手续,遂让其亲嫂子刘玉香顶包恶意购买并与巩义农行行长崔俊卿串通一气签约,制造了一份堪称史上最牛合同书:既没有任何房地产手续的非法购买协议,自此后每年坐收十万租金,让我十几年来虽然持有合法房地产等全部手续却拿不到房产,至今在杨景武摆布的扯皮裁定、儿戏判决至迷魂阵中含冤爬行。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面对杨景武的铝业股份资金,以及侵占我房产的资金来源,还有其整天驾驶着高档现代、斯巴鲁等豪华越野车,虽然车主姓名不是杨景武,但是每一辆车都是在举报人举报以后,杨景武才进行更换,遮人耳目,一辆又一辆的豪华汽车都在杨景武的实际控制之下。而且其名下四套房产(检察院的两处家属院其均有一套之外,在巩义东区的惠民小区<经济适用房>一套,巩义华树世家小区一套),该巨额财产的来历希望领导给与关注。

五、身为检察官、反贪局副局长、国家公务人员,杨景武无视党纪国法、无视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司法队伍形象,为当前中央反腐败斗争中树立了一面负面典型。

杨景武身为反贪局副局长竟然如此这般违规违纪,无视党纪国法,应当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惩。

作为一名受害人、知情人,我虽然年过半百,本人的合法房产也许讨不到手,但是我一定要将杨景武之违法犯罪的事实揭穿到底,并且不屈不挠地将中央反腐败之决心配合到底!

以上内容均属事实,如有虚假愿负一切责任。

                        

                       受害人、举报人:赵公召

                            2013年2月6日

                          电话: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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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2-6 10:10:31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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