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5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原区政府应该督促拆除锦艺国际华都违法安装的信号放大(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2-25 14:40: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锦艺东社区

等待时间

20393小时:49分钟

中原区政府应该督促拆除锦艺国际华都违法安装的信号放大器。《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现在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和业主大会同意私自同意联通公司在我小区安装信号放大器。影响我小区业主生命安全。尤其对老人、孕妇和小孩子辐射影响比较厉害,比如安装的位置距人太近,时间久了就会对人的眼睛、心脏有害。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8 00: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