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一、关于车位的权属问题。
升龙凤凰城A区规划有地下车库两层,该地下车库不属于
人防工程。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地下车库是否办理初始登记,待明确后将尽快落实。如办理初始登记,则向业主出售并办理转移登记;若不办理,则向业主出租车位。
二、关于车位的使用、管理问题。
目前业主和承租人在物业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后可免费在A区地下车库泊车。地下一层的地坪漆、标识等工程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二层的已完成。待地下室各项工程全部完善后,拟采取出售、租用和临时出入三种模式进行管理。出售车位的,公司将为业主办理所有权证。租用车位的,由物业公司代为办理,使用人交纳一定费用后即可使用。临时出入的,物业公司将按照郑州市停管中心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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