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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法院东街33号楼2单元七楼有人饲养烈性藏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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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1:26: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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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街社区

处理时间

2013-7-25 19:19

管城区法院东街33号楼2单元七楼有人饲养烈性藏獒及多条宠物犬,圈养在七楼其楼顶,虽其主人设有防护措施,但总有疏忽时,楼上时有邻居们喂养的小鸡、小鸭、小兔被其咬死的情况发生。七楼楼顶是大家的公共场所,以前四个单元的居民夏天时经常在楼顶纳凉打牌、晾晒衣物,但自从来了恶犬之后,整个33号楼所有居民再也不敢到楼顶,此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破环了邻里之间的相互团结。近日全国各地也不断有报道称城市饲养的藏獒及烈性犬时有伤人甚至危及生命事件发生,希望区政府、行政执法局、北下街办事处、管城街社区高度重视此事,履行职责,尽快与其主人联系,劝说其将藏獒转移至农村或其它适合饲养动物的地方,避免不和谐因素发生!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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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5 15:38:57 |只看该作者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城管科、管城街社区与管城区执法局的同志前往管城区法院东街33号楼2单元,找到藏獒的主人,对其进行劝说,藏獒主人同意将其藏獒送至亲戚家,在北下街办事处与管城执法局的监督下,藏獒主人在6月24日将藏獒送至亲戚家,并将七楼卫生进行打扫。下附清理过的天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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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5 15:54:45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是7月24日,打错了,打成6月24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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