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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制导价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实行目录管理。
对照《河南省定价目录》,房屋租赁价格不在《河南省定价目录》里,不属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权。目前,价格部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管理手段只是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消费前告知。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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