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簿;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各区房管局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管城区房管局 书院街31号 66218625
二七区房管局 淮河路68号 68811100
金水区房管局 同乐路9号 63979622
惠济区房管局 开元路8号 63639393
中原区房管局 中原西路160号附2号 67633653
经开区房管局 经北一路30号 66783503
郑东新区房管局 民生路5号附1号 86121023
高新区房管局 科学大道61号 6798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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