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郑市龙王乡庙前留村村民刘海法投诉新郑价格鉴定中心不作为、渎职。 2012年4月12日夜,犯罪嫌疑人刘书军、刘丙震团伙,由刘书军驾驶豫A-TR271作案车辆。当晚毁坏我家杨树共计100多棵,直接造成损失几万元。受害人报案后,新郑林业派出所经过调查,已锁定犯罪嫌疑人。但需要新郑价格鉴定中心给予评估受害人的的损失,才能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但是新郑林业派出所多次委托新郑价格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的损失,新郑价格鉴定中心以种种借口不于鉴定,到目前已经过去4个月啦,犯罪嫌疑人还逍遥法外。作为一个国家的事业单位,一些人以手中的权利替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请上级部门严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人:刘海法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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