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的“郑州市对于园林社区的判定是否由园林局来执行,及大概的标准内容”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园林绿化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郑办文〔2010〕67号)的要求,郑州市园林社区,由社区申报,辖区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市园林局组织评选并认定,其标准如下:
郑州市园林社区标准(试行)
1、辖区政府和办事处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成立创建生态园林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社区及社区主要单位、小区配备专职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组织保障、管理措施实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2、模范遵守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和规章,无违规现象发生,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单位职工、小区居民爱绿、护绿意识强,无违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和生态环境的严重事件;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3、社区绿地率达到3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9%以上,社区内市级以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数量占总单位、小区数量的60%以上。
4、社区内至少有一座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或游园,且绿地率达到70%以上。公园游园管理达到市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
5、社区园林景观较好,注重植物造景,乔、灌、花、草配置合理,以乔木为主,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植物种类不低于30种;小品建筑优雅、富有特色,市树、市花运用比例得当,三季繁花、四季常绿,环境优美。
6、社区管辖的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行道树按照“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连续栽植”的原则,栽植不缺株,生长良好。
7、社区内单位、小区绿化达标率90%以上。社区内宜绿化绿地均进行了绿化,无黄土裸露;沿街单位的围墙实施了拆墙透绿;对收储或待开发的地块,围墙后退5-10米,对后退区域进行绿化;对在建工程场地的围墙后退区域进行绿化。
8、单位、小区的出入口、空地及沿街的墙体、护栏,要适当进行绿化美化,设置固定或可移动的花坛、花池、花盆、花架、花廊等,栽植各种应时花草或造型植物等,做到绿化景观优美。
9、露天停车场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铺设嵌草砖,种植乔木,有条件的停车场要进行周边围合绿化。
10、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体、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社区范围内的裸露墙体要以爬藤植物覆盖,新建建筑和有条件的原有建筑物要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摆放盆栽植物,立体绿化有一定规模,立体绿化可按规定标准折算成社区绿地面积。
11、社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保护档案,保护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古树名木有标牌,生长正常。
12、积极参与社会绿化工作,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分配的全民义务植树和花草栽植任务,尽责率达到80%以上。
13、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道路上无垃圾,无路障,车辆进场、商贸进店、农贸进市;建筑工地围合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无违章建筑;污水纳入市政管道排放,集中供水普及率80%以上,水质合格率100%;所属湖、池、塘、渠、喷泉等水体有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无漂浮杂物,无水质污染;社区内整洁卫生,全日保洁,无垃圾积存,无废物堆积死角,垃圾处理率达70%以上;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粪便堆积,无臭味;水、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完好。
14、社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有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健身娱乐设施。
15、社区园林绿化重视乡土植物应用,贯彻建设节约、管理节约原则,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有显著成效。新建建筑采用节能、节水技术,大量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16、社区生态环境良好。坑、塘、沟、河、渠、路绿化率达到100%。社区居民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满意率在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