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4月9日看到你在网上发帖,反映巩义市宇华小区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位于桐本路南段巩义市宇华小区1号住宅楼的物业管理系巩义市北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目前,该楼院设有1名门卫和1名保洁人员。该住宅楼现有住户61户,每户每月收取物业服务费为30元,每月全部收取物业费为1830元。由于北辰物业连年处于亏损状态,2013年3月29日,北辰物业在小区楼院内张贴公告宣布退出该楼院物业管理,不再收取业主物业费,现在已经不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针对此情况,我中心要求北辰物业要以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多收的暖气初装费和物业费退还业主,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并将退出该楼院管理的情况告知杜甫路街道和所在社区居委会。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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