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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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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03:20: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看过了,好处是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准,让社会理解打车难的主因是应为交通拥堵,比如北京人口3000多万,出租63000辆,符合每万人20辆的所谓标准,依然打车难,有关部门还出台了鼓励合乘,怎么不添车呢,再说香港人口700多万,主城区只有9000多出租,堵吗?打车难吗?而郑州,人口700多万,主城出租10000多辆,加上郊县出租,郑州堵车全省文明,北京堵车全国文明。另外,对车主的身份限制,貌似车价是要跌了,可对出租公司方面却只字未提,如果出租公司趁机大量收购,囤积居奇,从而对的哥的姐收取高额车租,(被出租公司大捧臭脚的上海模式,目前车租已收到每月9000元了),出租公司是只会买,不会卖的。长此下去,只能是郑州多了几十个亿万富豪寡头,所有司机的话语权越来越少,王桂花认为,出租车是最适合个体经营的行业,只有提高司机收入,才能吸引高素质人员进入行业,只有出台政策,禁止出租公司拥有车辆,个人按身份证号码只能有一台车辆,出租公司只能是物业服务公司,不能成为广大司机的业主,从而保证行业整体均富水平,提高整体服务质量,最终使广大乘客收益。另外如果出租公司,不认可,广大司机要团结起来,自己成立出租公司,司机以车入股,对外高薪招聘专业人员管理,股东大会投票任免,成立工会,相应中央三部委号召,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现在的公司聘用人员全部接收,保证待遇不变并适当提高,现在的公司老板如果愿意继续为行业服务,可在同等条件,同等学历时优先照顾,从而维护就业,保持行业良好健康发展秩序。以上为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如果认可,请大家共同向政府合理反映,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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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26 03:32:08 |只看该作者
出租公司在司机,在社会面前,总是以政府,或政府代理人面目出现,可它实际却是私营性质公司,赚的钱是进入公司老板口袋了,请政府对现在的出租公司严加审查,如果有可能,还要查它们背后是否有政府内部的相关利益人,为什么多年来管理处出台的政策总是对公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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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4-26 09:01: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亲爱的网友,这就帮你反馈给客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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