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牟世纪花园小区水电费”的回复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调查回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检査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中牟世纪花园小区原有郑州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原中建宏图房产公司物业管理),2007年9月26日移交刘宪忠、能小伟、王祥伟三人(经二十多名业主推举)管理,双方签有《世纪花园移交协议书》,商定管理形式属于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三人无任何证照、资质,属个人承包。自称替中建宏图物业代收代管。该小区共有252户,现入住近200户,电费按照每度0.7元的标准收取。我委抽其10月份收缴票据查对,10月份共收业主用电量16541度,收费金额11578.7元,缴电业局用电量22620度,上缴金额11310元,多收金额268.7元。称其多次想将小区转交原物业管理或者由电业局抄表到户,二者均不愿接受。我委己责成三人以后将各种收支费用公布于众,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如不愿接受其管理,建议全体业主可协同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接管。举报电话12358。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11年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