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龙子湖大学城生活广场商户,从去年广场着火后至今没来电,房租也没收,没来电已有半年多了,商户损失惨重,现在管理方换了人,原来商户交的押金现在管理方不认了,还要商户重交押金,补齐没交的房租,何其霸道啊,押金不认?没交的房租你就认?这么长时间没送电,商户损失谁来管?原来管理方是郑东新区一家投资公司,现在换成谁了?他怎么这么牛?我们要求原来的押金还作为押金,原来欠的房租免除一部分作为没送电造成的损失,市场着火不是我们商户的责任,是管理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怎么转嫁到商户身上?请东区领导调查解决,还广大商户一个公道,不行我们商户组织起来去上访,讨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