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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涉村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8月30日,焦桐高速公路巩义至登封段工程建设工作组经巩义市涉村镇会计工作站加急转汇浅井小学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95400元到浅井村村委会账户上,按照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该款项由涉村镇会计工作站代管。
2010年9月2日,经浅井村村委会、监督委员会决定,时任村委主任翟红伟借取浅井小学拆迁补偿款50000元为浅井村焦桐拆迁支出费用,支出50000元;同年9月20日,经浅井村村委会、监督委员会会议决定,时任村委主任翟红伟借取浅井小学拆迁补偿款46204元为浅井村建设道路护路墙、硬化地坪,支出46204元;同年10月10日,经浅井村村委会、监督委员会会议决定,时任村委主任翟红伟借取浅井小学拆迁补偿款73350元为浅井村全体村民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支出73350元;同年10月15日,经浅井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决定,借取浅井小学拆迁补偿款100000元为落成浅井村文化大院唱戏使用,支出100000元。2010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组共支付浅井小学补偿款295400元,浅井村分以上四次共支出269554元,剩余25846元留在了浅井村村委会账户上。
2011年11月,浅井村村支两委换届时,涉村镇财政所对全镇所辖29个村的村务财务进行了严格的换届审计工作,并及时将审计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同时,浅井村也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村内村务财务工作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下一步浅井村村支两委将针对村务财务公开开展细致周密的工作,确保村务财务公开知情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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