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本人在东建材凯德广场被一自称刘姓男子诈骗100元,此人电话15*******55。因其自称就在凯德广场上班,本人当时并未多疑,但事后发现自己被骗,本人拨打其电话要求解释,其称让本人自认倒霉,并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并威胁称其在郑州有后台如果本人敢找麻烦就要本人好看。后在网上查找此人信息发现其为倒卖电子产品的诈骗惯犯,本人遂于9月16日先后前往案发地归属辖区的未来路派出所和玉凤路商城路治安大队报案,但治安大队的值班民警以金额太小不属于诈骗案为由拒绝受理。后与另一民警详细讲述事情经过并表明本人报案的原因并不仅是诈骗还有更重要更严重的人身攻击和威胁,才勉强给予登记,后打发本人离开。本人向民警提供了此人的电话号码,希望民警能核实其身份,但到现在还是杳无音信。本人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民警不负责任,办案态度不端正:既然抢劫1元和抢劫1万都是抢劫,盗窃1元和盗窃1万都是盗窃,那么诈骗100元怎么就不属于诈骗了?是否构成犯罪,重要的是性质而不是金额,现在的骗子们钻的就是小金额案件的空子,而这些空子正是由于部分民警的错误态度造成的。很简单的道理,钓鱼岛再小也是也是我国的神圣领土绝对不容侵犯,日本侵略钓鱼岛跟当年侵略东三省是同样的性质,如果我国做出退让,日本将会得寸进尺逐步蚕食我国领土。同样的道理,100元金额再小也是诈骗,如果本人不报案,如果民警不处理,那么就会纵容这些骗子去骗更多的人和更大的金额。国家领土神圣不容侵犯,老百姓的人格尊严也不容侵犯。本人是抱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向贵局反映此问题的,希望贵局给予重视。一个日本人在中国丢了一辆自行车就可以动用大批警力短时间内找回,本人作为一个守法的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遭到诈骗人身攻击和威胁后报警竟然不愿受理,勉强受理后又迟迟不予答复。本人已于9月17日到郑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反映此问题并递交信访材料,材料中有本人的住址和电话等信息,希望贵局给予应有重视并及时反馈。
补充内容 (2013-2-5 00:38):
经过在网上不懈搜索,终于找到此骗子的微博了:手机号15*******55,微博名-刘海洋(@liuhaiyang707015854) ,微博网址u/liuhaiyang707015854.html
补充内容 (2013-2-5 00:44):
此骗子的姓名很可能就是刘海洋,其QQ号707015854,周口川汇区或商水县人,还可能是南阳邓州人,现年24~31岁之间。
补充内容 (2013-2-5 00:48):
还有骗子本人或其社会关系人的另外2个QQ号码:762871326,824491660,此骗子的姓名还可能是刘海洋,刘岢,刘军,其社会关系人姓名可能是王珍珍。
补充内容 (2013-2-5 01:50):
此骗子腾讯微博网址liuhaiyang707015854
补充内容 (2013-2-5 01:47):
此骗子腾讯微博网址[url]liuhaiyang707015854
补充内容 (2013-2-5 01:49):
此骗子腾讯微博网址liuhaiyang707015854
补充内容 (2013-2-5 02:27):
其实这个案件案情简单明了,那个骗子蓄意诈骗,就从他对我进行诈骗所用的娴熟手法和他在网上大量发帖倒卖电子商品来看,一定是个诈骗惯犯。
补充内容 (2013-2-5 02:32):
从他找理由脱身来看,声称手机一个开着机一个没电,并保证绝对没问题,又声称就在楼上上班并且再过几分钟就要上班了,我总不能拦住他不让上班
补充内容 (2013-2-5 02:37):
事后他又声称根本不在那里上班,摆明了就是蓄意诈骗嘛。我不是他诈骗的第一个受害者,也不是最后一个。
补充内容 (2013-2-5 02:34):
从他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威胁的嚣张气焰来看,他所声称的后台一定是黑社会非法组织,他一定是黑社会团伙成员。
补充内容 (2013-2-5 02:45):
此骗子用来诈骗的2个手机中,开着机的那个键盘是坏的并且就剩下一点余电,试着按了两下就没电关机了,另一个其实有电但已经坏完了根本开不了机
补充内容 (2013-2-5 02:45):
此骗子用来诈骗的2个手机都不能执行作为手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的功能,都是废品。
补充内容 (2013-2-5 02:48):
此骗子先以一个手机开着机而另一个没电为由拒绝测试,又反复保证绝对没有问题,再以就要上班为由迅速脱身,手法之娴熟,绝对是个诈骗惯犯。
补充内容 (2013-2-5 02:51):
此骗子社会关系人的电话13*******38,很可能就是骗子本人的另一个电话
补充内容 (2013-2-27 17:43):
该案件已经托了5个多月了,案情简单明了,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通过网络搜索,此犯罪分子就在郑州,且一直逍遥法外,其电话15*******55仍在继续使用,其QQ为707015854,其姓名刘海洋,现年31岁,周口川汇区或商水县人,常年在郑州作案
补充内容 (2013-3-18 18:44):
未来路派出所的回复对案件过程断章取义,把责任都推给我受害人一方,有意替犯罪分子开脱。我要说明几点:1,骗子先约我到二七区,后在我前往途中其要求我去凯德广场。2,案发后,我先电话联系此骗子,希望与其协商解决,其态度蛮横嚣张,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威胁,协商无果后我才去报案。3,未来路派出所绝口不提我受到的人身攻击和威胁4,案件中手机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性质问题,坏手机和正常能用的手机性质不同。一个手机不能开机,一个手机能开机但键盘是坏掉的不能用,民警也对其进行检查并于去年的回复中写明。5,并非我不愿意当场检验,骗子谎称一个开着机一个没电保证没问题,并以急着去楼上上班为由迅速脱身。6,未来路派出所身为执法机关,不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治安,却畏惧于犯罪分子的后台而将案件推给法院。照这样,法院也可以推给公安,推来推去,老百姓还活不活了?7,我已将本案过程及所有证据都发到心通桥社区,包括电话和短信记录,希望贵局领导依法处理此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