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初,位于经三路北84号的东文雅小区物业(河南姿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更好的管理小区车辆为由,将小区部分公共绿地用铁链圈占,并改造为停车位,向收取一定的月租费用,严重损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规定,本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对小区公共绿地进行改造,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物业作为小区服务者,无权改变公共绿地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改造改建和增加收费项目需要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 河南姿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种违法行为有人管没?没人管五月份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的时候,估计就要发生冲突了,经三路估计也会被堵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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