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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啊,你看看房管局不顾法律包庇锦艺物业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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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4 12:16: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原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12 18:26

中原区房管局当官不为民做主,帮物业糊弄业主。郑州市物价局说锦艺物业公司提出为加强装修管理,保障房屋安全,物业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装修保证金每户2000元,仅向装修单位收取,并在装修完毕后退还, 我们已向物业公司指出:收取装修押金不符合相关规定,应停止收费并退还已收取的押金,截止目前,该公司共收取押金219户,已退还217户。未退还的业主可持票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物业公司是知道的,这种法律知识房管局的主要领导会不知道吗?

  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智能费的问题,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已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了检查处理,目前该物业公司已停止收取0.05元的智能化费用,网友提出的退款问题,应由业主持相关凭证直接向物业公司提出退款要求,如物业公司仍不退还多收费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物价局都要求退还业主智能化费用了,房管局还在为物业公司辩护。你们是不是要我们去市委上访啊,告你们这些贪官污吏们,整天不为老百姓做主,为物业辩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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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员

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2.gif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沙发
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1-12-31 17:14:36 |只看该作者


1、关于物业公司收取0.05元智能化费用即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的问题
经核实:物业公司负责人称确实收取该费用,经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手册》。在《业主手册》第八篇第五条“服务收费标准“约定:”智能化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05元收取。并且在业主同物业公司签订的《锦艺•国际华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款“乙方的权力义务”;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在《业主手册》第一页明确《业主手册》为本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之附件。
    2、装修保证金的问题
    关于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装修保证金的问题,经现场察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手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二款乙方的权利义务: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小条:《业主临时公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在《业主手册》第八篇第五条“服务收费标准”约定:”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第九条装修费用:为了确保丙方装修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甲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装修有关费用,具体标准如下:装修保证金为2000元/户,由施工单位交纳;第十条收取保证金是确保装修期间房屋共用部位及毗邻部位不受损坏,如发生损坏行为,从保证金中扣除给予赔偿。装修竣工后,经国际华都欧尚服务中心验收,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经复验未发现装修渗水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无息退还装修公司装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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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4 14:13:13 |只看该作者
已转中原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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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4 15:17:58 |只看该作者
1、关于物业公司收取0.05元智能化费用即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的问题
经核实:物业公司负责人称确实收取该费用,经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手册》。在《业主手册》第八篇第五条“服务收费标准“约定:”智能化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05元收取。并且在业主同物业公司签订的《锦艺•国际华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款“乙方的权力义务”;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在《业主手册》第一页明确《业主手册》为本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之附件。
    2、装修保证金的问题
    关于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装修保证金的问题,经现场察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手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二款乙方的权利义务: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小条:《业主临时公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在《业主手册》第八篇第五条“服务收费标准”约定:”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第九条装修费用:为了确保丙方装修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甲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装修有关费用,具体标准如下:装修保证金为2000元/户,由施工单位交纳;第十条收取保证金是确保装修期间房屋共用部位及毗邻部位不受损坏,如发生损坏行为,从保证金中扣除给予赔偿。装修竣工后,经国际华都欧尚服务中心验收,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经复验未发现装修渗水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无息退还装修公司装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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