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古惑仔:你好!
你在心通桥上反映的锦艺物业收取测绘费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2010年5月1日之后,房产测绘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开发成本,严禁价外收取;在此之前该项费用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收取。网友如果是2010年5月1日之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业主可持开发商出具的测绘费发票或收据,到郑州市物价局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市政府北院)
举报电话:12358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